走出大约五十来步之后,我从袖口里掏出一款最新上市的苹果手机,手法利索地拔出手机卡,扔到路边,然后将手机拿在手中把玩着。
嘿!你还别说,这新款就是不一样!不但功能全,而且样子就是漂亮!
大妈都一把年纪了,拿着这个好东西也是糟蹋了。
哎……可惜的是,如果不是大爷上来拍我肩膀一巴掌,我一准儿能从大妈的裤兜里掏回自己的钱。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手机,我咧嘴一笑,算了,我就不和大爷大妈一般计较了。这款手机啊,送到贼六那里去,最少能帮我当成新家伙卖出去。初步估计,少不了六千!
我一路哼哼着自己改编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渐行渐远,“我不做扒手很多年,我不爱冰冷的床沿。不要我动怒,不要我下手,哦我会翻脸……”
第三章:谁与我生死与共?!(一)
我现在住得地方十分特别。
它远离闹市的喧哗,位于风景秀丽的郊区。这里有大片的绿化面积和成群的巴洛克风格建筑。住在我周围的邻居,都是非富即贵的有钱人。
我所住的房子,在此片小区中,是占地面积最大,最高,最抢眼的一间!
按理说,能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我也应该是个有钱人。但实际上,我确实就是个穷痞子。
说到这里,你应该猜到我住在什么地方了吧?
怎么,还没猜到?
如果还没想到,那么我就只能明确地告诉你,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正是——锦绣公墓!
呵呵,特注,我既不是鬼,也不是这里的守墓人,而是……钉子户!
知道什么叫做钉子户么?
就是不畏强权,不畏生死,不畏恶...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