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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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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蒋云澹和宋致朗一向参加这种聚会不多,因为以后毕竟是要继承家业的人,念书,学习经济之理才是正事。 但是为了维持酒肉朋友的关系,自然也不能假作清高。

封黎山因为已经接手家中事务,自然忙些。来的也不多,刚刚够维持这种关系的尺度。

其实在见华滋之前,封黎山已经对华滋留了意。

封黎山再明白不过自己的责任。他是现实的一个人,吃五谷杂粮,想的也是五谷杂粮的事情。怎么建立关系,稳固封家的地位。怎么护住封家底下的百十口人,再有点野心,也就是将封家壮大,不说让封家成为第一大世家,起码也要与四大家族比肩。

娶孟华滋不是顶重要又划算的一步么

封黎山知道自己长得好,就算为了血统考虑,他也不打算娶一个无盐回来。这孟华滋外形够好,而且身世够好,这身世还不只是一般的好,偏偏是四大家族里孟家的大小姐。娶了孟华滋,封家与孟家就是姻亲,假以时日,不愁封家不能比肩四大家族。

而凭自己在风月场中的经验引动孟华滋一个小丫头的芳心怕也不是难事。只是一向听闻孟华滋与蒋云澹和宋致朗走得颇近,万一几方家长有甚私心就难说了。

如华滋这般,外貌家室能够论斤称两卖个好价钱也是一桩好事吧。自来富贵之人既在富贵上比世人占了先,于真情上有所欠缺也才显得天地不仁,众生平等。

这一段时间里,封黎山与蒋云澹、宋致朗打得火热。自然宋致朗在华滋面前也就常常提起这位新的“兄弟”。

华滋却有点不屑:“是不是吹捧你们以后必定雏凤清于老凤声”于这些大家公子而言,对自己的父亲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以来他们尊重父辈,认为自己的父亲都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二来又有压力,不愿使之失望,更不愿自己不及父亲。在这种崇拜与挑战之间左右来回。

“我看他颇有些圆滑市侩。”华滋下了这么结论。

蒋云澹微微一笑,冲着宋致朗到:“只怕日后华滋这四个字还要落在你我二人身上。”

宋致朗倒是不以为意:“我自来就是一个俗人。”

华滋也笑了,自从禁足解除以后,华滋的心情就天天明媚。

“你说的圆滑市侩之人邀我们去他的山庄住几天,说是还能去林子里打猎。”蒋云澹道。

“真的”华滋惊喜道:“这圆滑市侩本就人之常情,谁不是吃五谷杂粮的谁不是一身烟火世俗气”华滋自己解围,“姑娘我亦只是贪恋红尘的俗人。”

封黎山是托自己的父亲给孟府下了贴,请华滋姐妹前去住几天,还特意也请了蒋云澹和宋致朗的妹妹作陪。封黎山的母亲已经作古。

蒋云澹、宋致朗骑马,华滋姐妹、宋致朗的妹妹、蒋云澹的妹妹坐了两辆马车,再加上同行的丫鬟、小厮、仆妇,一行人浩浩荡荡往晋县去了。

封家的山庄建在一片山谷之中,虽然不比四大家族那般富丽堂皇,倒也有几分山野中的恢弘气。

山谷周围连绵的群山都是封家产业。就是封府中也有不少需要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树。最妙的是谷中有一处温泉。封老爷就盖了几件厅堂居室,修了小小一座花园,作为一个洗浴的去处。几位小姐见了这温泉欢喜无限。

山中本来较城里寒凉,山中之人更是质朴豪爽。这些公子小姐一到,封老爷就准备了酒席。尤其是那酒,醇香而爽辣。 华滋本就爱酒,又无人拘束,高兴之下多喝了几杯。

封黎山也是爱酒之人,见华滋善饮,乐得作陪,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就以酒友相称。封黎山摸摸唇边滴落的酒,想这姑娘倒是有趣。

蒋云澹眼见华滋脸上飞起了红云,就扯了扯华滋的衣袖,使了个眼色,自己跟封黎山喝起来。

第一天略微休整了一下,封黎山提议第二天去打猎,已经吩咐下人做好了准备。

山林里有一块平地,封家修建了亭台,小姐们在这些看看风景。下人们则准备了茶点。玉珰与宋致朗的妹妹在对弈。玉琤则与蒋云澹的妹妹手挽着手去摘花。

小姐中只有华滋骑术不错,跟着封黎山一众人往山林深处驶去。

马蹄踏起柔软的泥土。土屑和草茎轻轻地飞起来。一连串的声音踩响了山林。

封黎山的箭术十分精湛,到底自小在山林中长大。第一只大雁就是他射下的。华滋是第一次打猎,其实只能算是跟来看看热闹,她连拉满弓都吃力。

几只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封黎山挽箭拉弓,一气呵成。只听见羽箭破空之声,似乎那空气如锦帛般碎裂。过了一会,一只大雁就落了下来。小厮们兴奋地跑去捡。封黎山脸上更是一阵自豪。

宋致朗看得跃跃欲试。策马前奔,说要猎一只鹿回来。

蒋云澹虽不精于箭术,但是在这山林之中微风佛面,他性质颇高,就与华滋一起慢慢骑行。一来是不放心华滋,二来也是这种环境之下,得一红颜知己畅聊一番亦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想到这红颜知己四个字,蒋云澹暗暗看了华滋几眼。他奇怪自己几时将华滋从青梅竹马替换成了红颜知己。想来终究是长大了。

他看不出华滋心里是否有男女之情的想法,华滋似乎还是无忧无虑的样子。而自己对华滋,有几分爱慕,有几分惺惺相惜,有几分意气相投。

华滋看蒋云澹兴致很高的样子,脸上笑容不断,只是话不多。不过他一向都是不多话的。

只听林间传来一阵大笑,是宋致朗的声音。又听见马蹄急促的奔跑声,“华滋,华滋。”还是宋致朗的声音。

他骑在棕色骏马上,马的四蹄、额前均有一圈白毛。宋致朗手里提着一只麂子。两只羽箭尚插在麂子的背上。血水流下来打湿了皮毛,纠在一起。

华滋一向爱吃野味,只是第一次看见将将被猎杀的动物,看见在鲜血与垂危逼近眼前,到底有些不忍,但也不能扫宋致朗的兴,于是咽下去,以不可思议的声音向宋致朗笑到:“你居然真的猎到了动物”

“你这是喝彩吗”

华滋嘿嘿一笑:“为了庆贺你的功绩,表达我的真心,我一定认真吃完它,一点也不给你留下”

“我辛苦了半天,最后给你做嫁衣。”

华滋见宋致朗满头大汗,叫他过来,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他:“快擦擦。”

没多久,封黎山也转了回来,看见宋致朗的猎物,一脸羡慕,遂提议说:“我们不如回到凉亭那边,把打来的猎物烧烤了吃。”

宋致朗一听欢喜道:“好主意。”

几个人调转马头朝凉亭驶去。

一时,下人们从河边洗净了猎物。找来树枝生了火。红色火焰舔着皮肉,几滴油滴落,燃起更凶猛的火。香味渐渐飘了出来。一众人都围过来,封黎山已经在亲自烧烤。撒上盐巴香料,那气味钻进人的鼻孔,勾出馋虫。

华滋说要赶紧去洗把脸,一回好吃肉。封黎山扔下调料,说我陪你去。

两人一路走倒是说说笑笑。到得河边,华滋蹲下,以手掬水来净面。封黎山也蹲下来洗了洗手,擦了擦脸。他离华滋这样近,近到可以看见水珠是怎样从华滋的脸颊滑落。

“当心,有蛇”封黎山突然一声大叫,然后抓过华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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