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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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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自的名讳。 一个为用以排行的锦,另一个则是各自的大名。

锦华的是一对憨态可掬的树袋熊,本是蓝锦甯的最爱,不过他喜欢,便只好割爱了。锦奇得了一对颇为搞笑的跳跳虎,王氏觉得新奇但不庄重,他自己却喜欢的紧。原本她那里是收着两对的,一对就是她现下系着的叮当猫,一对是米老鼠。但随后锦曦出世,生肖又是属鼠的,自然便分给了小小的她。

现在阿常开口讨要,她却是拿不出来。

把刻了自己名字的送给他,实在让人想入非非啊……

王氏对这些清楚的很,自然也是为难,便劝道:“这些都是粗陋的玉坠子,给小孩子玩的。世子若是喜欢,过两天命人做些好的送到府上可否?”

王府嬷嬷们也觉得世子这般讨要小女孩身上佩戴的东西不太好,也帮着劝说了两声。

阿常世子闷闷的,就是不肯开口应。

锦奇见状,明明有些不舍,偏偏又非常大度的道:“世子哥哥,不如咱送咱的给乃吧?妹妹小气着呢,乃别跟她讨东西,”伸手解了腰间的跳跳虎就凑上去,“这可是老虎哟!娘亲说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老虎呢!不过锦奇很喜欢的,这只就送乃了!”

看着他那故作大方的小模样,王氏及嬷嬷们都笑了起来。

阿常伸手接过,就有嬷嬷替他系在了腰间。

蓝锦甯松了口气。

如果真送了他一个,那日后自己就不能再戴了。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必备的装饰,她也不见得多么喜欢,但只要想到自己手中有那么一个东西跟别人是一对的,就不由觉着别扭。

若有朝一日被什么有心人瞧出端倪,她岂不是跳进护城河也洗不清了?

而锦奇就不同了,小男孩之间的友情,大多都是喜闻乐见的。锦奇能与靖王世子交好,想必王氏也是乐见的。

“改天咱送乃块好玉,再雕一对大的。”阿常忽而揉了揉锦奇的小脑袋,和声说道。

嬷嬷们脸上现出惊喜的笑容来,王氏的眸子骤然发亮。

锦奇洋溢着大大的笑脸,无比欢快的笑了:“嗯!”

66.太后千秋

到了十一月里便是太后的生辰,又叫千秋。若是按照往年,一般都是臣下送了礼物到宫里,自然会有宫里的公公们送下太后千秋所赐之物,一般是些寿桃点心之类的东西,各人各拿各的回家,然后做出一派为太后祈福的样子来,自然就安然无事了。

这一切,都是建筑在太后身体不好,常年卧床养病的基础之上的。

今年……自然有所不同。

太后的病好的极其突兀,说是得着两位皇子出生的喜气,病气减弱了,但宸帝心中清楚,自然不可能是那样简单的事情。

积年久病的人,哪怕康复了,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变得生龙活虎起来。而太后七月头还是一副气喘吁吁浑身无力连床都下不来的模样,八月就已经能下床走动甚至替小皇子们主持满月礼了。虽然还是借了有病在身的由头推了那天的宫宴,可宸帝并不难看出来,太后离去时那看似虚软疲乏的脚步,走得多么铿锵有力。

可笑他,竟然一直以为她是真的病了,还曾为此内疚不已。

亲母子两个为什么走到这个地步,宸帝自己心里也是茫然的。犹记得太后还只是先帝嫔妃的时候,多么慈爱温柔。即使偶尔有尖锐恶毒,也是为了保护他们两兄弟不受伤害。他直到现在还能清晰的想起那一次他和靖弟被贵妃陷害,父皇甚至将他们关进了天牢。后来出来的之后,发觉母妃竟然是躺在床上迎接他们回宫的。

知情的宫女道母妃为了他们两个大闹乾清宫,被罚跪了一整个晚上,才换得了父皇松口,给了她三天找出真相的机会。

为了儿子们,当年的母妃可是使尽了一切手段心计,终于从蛛丝马迹中判断出,贵妃此生不育。那么,她陷害他们的借口——故意害的贵妃早产,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父皇大怒的将贵妃打入冷宫,成了冷宫里一名疯妇。而他们的母妃却落下了病根,只要是寒凉之夜,腿疾就会发作。

母爱大于天,可当他自己成为了天,却发觉不知从合适开始,母妃看他的目光变得冰冷凌厉,而他也已经不知道她还爱不爱自己这个儿子了。

皇帝可称朕,也可称寡人。难道当了帝王的人,就注定是孤寡一生的人么?

太后的千秋宴重开,宸帝大赦天下。除死罪、抄家灭族之人不可恕,余下所有罪人皆可从轻发落。最近这些日子,京畿大监院的门前总是聚拢了一些来接犯事之人的家眷,门口的狱卒也收足了油水,饱看了一系列各不相同的场面。

有来接身形佝偻苍发白煦的年迈老母,有涕泪横流风韵犹存的经年少妇,有拖家带口祖孙三代的农户,有面色冷然目中却含有一丝泪光的冷漠商户……或是抱着衣衫褴褛的犯人痛哭流涕,或是将人拉上车一声不吭离去,也有孤身一人独自离开的萧瑟身影……

狱卒看着那些原本在狱中要么恶形恶状要么一声不吭的人犯,偶尔见到几个面善的,平日里还算“相处”的不错的犯人,会上前劝导上几句,竟是没有例外的获得了一连串的感激之声。

大赦天下啊……狱卒们的脸上也透出几分笑意,日后的工作就没那么辛苦了,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但最令他们感到震惊的,便是武郡侯府那位高高在上的老大人,老侯爷——蓝浩文,竟然也出现在了大监院门前。

他是骑马前来,身后是一架极其寻常的马车。若非他名声太大,认识他的人太多,只怕狱卒们也不能一下就认出他来。

蓝浩文身前抱着一个小小的女娃,四五岁的样子,梳着两个包包头,身着一身白色的猎装,披着鹅黄|色夹袄,脚蹬小牛皮马靴,瘦巴巴的小脸眉飞色舞,竟是也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她一双眼睛在那瘦削的脸颊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大,看起来灼灼生辉,叫人忍不住侧目,却又不敢久看,仿佛会直刺人心一般……

那架裹着蓝篷布的马车里忽然冒出一个小小的透露,长相跟那小女孩有七分相似。他虎头虎脑,脸色红晕,对比着那女娃苍白的脸,看起来要健康许多。

蓝老爷子到这种地方都会带着的一对小娃——必然是蓝家那对神奇的双胞胎无疑!

说是神奇,其实不过是天资出众。那男娃子不必说,武学天赋出众,小小年纪就被老爷子看重带在身边调教,不过五岁,就听说即便是五六个壮年的汉子都拿他莫可奈何。若只是有这点能耐,倒也还寻常,毕竟蓝家乃是武将出身,便是蓝老爷子当年也是享誉京畿的天才武者,对外人而言,不过是遗传基因罢了。了

可这小娃偏又奇异的很,胆子奇大,这么一个小不点就敢在宫宴上撩宸帝的虎须,直面圣上天颜,简直可与那位宫里的少年天才六皇子相媲美。不过他二人又有不同,传闻六皇子天生冷情冷心,是个有名的冰山皇子。而这位则非常的爱笑活泼,简直到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地步,就连皇帝都对他温和有加,颇为喜爱。

不管他怎么胡闹,都可以被轻易原谅。譬如他去靖王府做客却大闹靖王府,临走时靖王爷还笑眯眯的送他出来,顺手把一块收藏了数十年的羊脂白玉送给了他。

听说他回家后干的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玉砸碎,然后雕了许多诸如什么“跳跳虎”之类的玉坠子。

听说六皇子对他盛情相邀,却被他一拳揍歪了鼻子,流血不止。结果六皇子的母妃蓝娴妃,竟然还夸侄儿干得好,送了他一柄上好的精钢长剑。

听说他没事就上房揭瓦,闹腾的蓝家二房鸡犬不宁,家主蓝之选气的吹胡子瞪眼,蓝正杰恨不得拿根铁链把他锁起来,偏偏蓝老太爷保驾护航,直夸这个重孙儿有自己当年的风范!

真是赤果果的偏心眼儿啊……

与之相比,蓝锦甯就安分多了。

除了蓝家的某些人,似乎全天下的人都爱她。

狱卒远远的瞧见,心里竟然丝毫不惧,端着笑脸上前拜见:“小人见过老侯爷,见过三小姐、五少爷。”有蓝三小姐在的地方,蓝老侯爷是不可怕的。

蓝浩文略略的点了点头,没有言语。

锦甯却是笑了笑,温和的问道:“絮儿姐姐好些了吗?”

那狱卒顿时感激的笑道:“昨儿已经能起身了,多谢小姐相救!”

“没什么,都是咱这个鲁哥哥闯的祸事,大叔不用相谢。”蓝锦甯瞪了缩了缩脖子的锦奇一眼,有些宽心的道:“絮儿姐姐没事就好,还请大叔待咱向她问个好,道个歉。”

说罢,还微微的躬身。

狱卒哪里敢受,连忙让了开去,拼命摇头:“三小姐可不能这么说,若非五少爷误打误撞,小人还不晓得小女身怀顽疾呢!三小姐和五少爷可是咱家的大恩人!”

锦甯的脸微微一红:“那神马,只是凑巧罢了,大叔不要放在心上。”

狱卒忙道:“小姐大恩小人没齿难忘!今儿老侯爷和您二位来……”话语中有了几分打探的意思。

蓝锦甯一笑:“咱来接人!”

67.回归(一)

事情说来也不大。

有一日锦奇偷偷拉着锦甯溜出家门去玩耍,她暗忖自个来了这世界倒还真没有出去逛过街,也就半推半就的允了,反正卫叔叔一定会暗中跟上的,安全问题不用担心。

锦奇也是头一遭,在下人们几乎是刻意的“白目”中出了府,他兀自得意洋洋个不行,到哪里都横冲直撞的,没少这儿撞一下,那儿踩一脚。

多半人瞧着是两个衣着华贵,又生的可爱漂亮的小孩儿,也就没有为难。

锦奇兀自逛的开心,在他眼里似乎对什么都好奇,就连大街上卖包子的也不放过,忽悠着人家白送了两个大包子。

虽然比不上家里精心制作的点心,可两人还是吃的莫名的开心。

锦甯也没闲着,仔细的打量着街上的行人、店铺,包括摆摊卖菜的大婶和扛着糖葫芦瓢子的老头,看的津津有味。

每一种职业的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从这些看似细微不起眼的地方,就能瞧出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从事某种职业。

既然蓝老爷子不打算放过她,她也就当这次是提前实习了。

一直以来都是过着衣食无忧富贵生活的蓝锦甯,还真的没这么实打实的接触过这些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普通人。

就在蓝锦甯正摸着下巴,打算去观察一下用力吆喝着卖猪肉的屠夫大叔的时候,蓝锦奇再次不长眼的撞了人。

是个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按理说锦奇虽然习武,但以他的小身板,想把人撞飞出去实在有点困难。

但这姑娘还真的就飞了出去,直直的摔在地上,把蓝锦奇吓了一跳,白了一张小脸。

那姑娘面色蜡黄,骨瘦如柴,全身上下没一点血色,脸上脖子上露出的地方还可以看见一些不显眼的丘疹。她一直咳嗽个不停,咳出的唾沫居然还带着血丝。膝盖蹭破了一点点的地方,竟然就流血不止。

典型的血吸虫病啊……

蓝锦甯连忙拉开了锦奇,然后卫名也飘了出来,将人送去了医馆。

然后锦甯非常义正言辞的再医馆指出了大夫对这姑娘“风寒咳嗽、皮下擦伤”的误诊。

她难得好心,却气的那老大夫直接把他们轰出了医馆。

真是,果然真理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啊!

将那姑娘送回了家,又将病情的事情说了一遍,却没有人相信,还拿古怪的眼神瞧着这个漂亮娃娃,那眼神分明在说:脑子不好吧?

如果不是卫名事先说明了这是侯府的少爷小姐,只怕他们恨不得要拿扫帚赶人了。

蓝锦甯无法,将绞尽了脑汁才想出了几个偏方留下,并告诉他们,如果吃了大夫开的药没有好转的话,不如试试她的方子。

这姑娘就是狱卒的女儿:絮儿。

絮儿已经得病多年,都以为是风寒,却时好时坏。

狱卒一家人虽然不信,但见女儿还是那副模样,竟打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念头,用了锦甯的方子。

不得不说,絮儿运气好,蓝锦甯这几个网上看来的偏方,居然真的有点成效。

虽然效果慢些,却也渐渐的有了起色。

一家人这才恍然,原来蓝家的小姐并未骗他们,也不是什么疯子。

也许对旁人来说是一件小事,但对狱卒一家而言,却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须臾,暮色将至,大监院门前已经冷落了许多,那狱卒也因蓝老太爷一句“忠于职守”而早早回了自个的位置,脸颊烧红一片。

这可是当年叱咤风云的杀神亲口指责他“擅离职守”啊!

即便羞愧的满面通红,心中却隐藏不住一种另类的自豪感。

人越来越少了,锦奇已经不止一次探出头来问那句“出来了没有?”,却从没有一次得到过回答,最终,他出了马车的门帘,站在车把式的边上,扶着车框远目眺望。

车把式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位在他赶车的时候都赶这么站着迎风而立的小主子,现在又能有什么可担心的?不过看似松散的双眸却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满是老茧的大手紧紧抓住缰绳,青筋暴起,仿佛又任何风吹草动,他立刻就会暴起似地。

这位车把式,也不是什么寻常的人物,而是蓝老太爷当年军中的老人,落了军籍之后便孑然一身的跟着蓝老太爷进了侯府,当了一名普通的车夫。

他并非京畿人氏,而是边疆一名普通的猎户。早年丧父,由寡母独自抚养长大,后来又娶了一房贤惠的妻子,生活倒也还过得去。

但是战争毁灭了这一切。

一日他上山打猎归来,竟瞧见自家所在的村子成了一片废墟。

老母尸身就在家门口,被一刀横断剖开了肚,肠子内脏滚了一地,脸上却还含着一丝和善的笑。而他的妻子,就死在他们的床上。看着那污秽的一切,发生了什么事,简直一目了然。

他想报仇,却不知仇人是谁,只打听到似乎是敌国的一对流兵,闯入了这个一向安宁的村庄。

于是,他从了军。下手狠砺、凶残,对待邻国的人,从来不心慈手软,哪怕是妇孺。

而后,他被蓝老将军叫了去,不知说了些什么,就成了他的一名马前卒。

马前卒,意味着炮灰,意味着敢死队。

可是他却甘之如饴,幸而,从战场上捡回了一条命,后来便成了蓝府的一名车把式。

似乎没有名字,多半人都不知他姓谁名谁,平日里,至多喊一句“老甘”。

老甘一直盯着大监院的外门,忽然眸光一亮,向来沉默寡言的他居然猛地冒出了一句:“将军,副将出来了!”

蓝老爷子怕冻着锦甯,已经让她回了车上,和锦奇一起呆着。

听着这一声激动的叫喊,两人对视一眼,竟是不约而同的一起掀开了马车厚重的车帘子。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耳边有风,在呼呼的吹,刮在人脸上,有种莫名的刺痛。

那个衣衫单薄的老人,却向一柄出鞘的利剑,笔直的向他们走来。

他极瘦,却让人有种虎背熊腰的错觉。与他相比,似乎那日所见的絮儿已经能算是健康的;与他相比,似乎所有人又都是孱弱的稚子。

他走得极慢,仿佛漫不经心。但每一步,却都仿佛踩在人心上。

蓝浩文没有下马,就那么昂然的等着他靠近,可眼中透出的那一抹藏不住的激动,又泄了底。

终于到了近前,老人遽然挺住,直挺挺的单膝跪地,跪在马前。

马儿不安的嘶鸣,又仿佛是见到了往日故友,正在打招呼。

“唯真……”蓝老爷子面带微笑,声线却有一丝颤抖。

“属下拜见将军!”唯真重重的磕了一个头,苍老却刚毅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个锋利的笑容,不温暖,却让人觉得热泪盈眶:“侯爷,末将回来了!”

68.回归(二)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蓝浩文似乎有些“一言难尽”的感觉,难得激动了一把,却差点飙泪让小辈看笑话,急忙拿袖子抹了眼角泪光,笑道:“甘子,还不把副将扶起来?”

老甘平日里看着阴沉,此时也毫不例外的化身成一个多愁善感的江湖儿女。他极快的将僵绳一松,几乎是用飞奔的到了那人身边,却轻轻的将他扶起。

“副将……”一语未出,彷如有物在喉,只是无语凝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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